本所介紹

執業範圍接近市場卓越技術優良的倫理道德承諾多樣化公共服務管理方針

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是由分佈於三大洲計28個據點之1,700名律師所組成的國際性事務所,全球有28個據點並分佈在三大洲:安克拉市、奧斯汀、北京、柏林、波斯頓、夏洛特、達拉斯、華茲堡市、哈利斯堡、香港、倫敦、洛杉磯、邁阿密、紐渥克、紐約、橘郡、帕羅奧多市、巴黎、匹茲堡、波特蘭、洛利、三角研究園、舊金山、西雅圖、上海、斯波坎/多藍市、台北以及華盛頓特區。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所代表的客戶,包括資本市場參與人和全球知名公司、成長中和中型市場企業、各主要產業之企業,及公共部門機構、學術機關和慈善組織。我們提供全面性的服務,無論區域、全國及跨國性之案件,我們皆能提供創新、先進、有活力的服務。請參訪本事務所網站www.klgates.com取得更多關於本事務所、各分所及執業範圍等資訊。

I. 執業範圍

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執業模式,是以整合和全球化為基礎。確實,2007年本事務所前500大客戶中有400名客戶,接受本事務所2個以上分所的法律專業協助,前17大客戶中有10名客戶,接受本事務所超過10個分所的法律專業服務。我們的法律服務,除個別分所之外,亦透過跨所的六大專業類別來提供,分別為:公司和證券交易、訴訟和爭端解決、金融服務、不動產、法規和政策、智慧財產。在各個專業領域裡,包含了各種不同的相關事宜及以企業作分類的專業團隊。

本事務所在公司和證券交易領域方面,在法律界佔有極其重要之地位。我們在近幾年已完成上百件併購及債券股票之公私募案件。在各個不同企業類別,我們都在公司和資本市場客戶中取得平衡。我們提供企業諮詢的對象包括大型跨國公司,具有野心之中型公司和新興成長中的公司,以及資本市場參與者,包括公開或私人投資組織,投資銀行,商業借貸和其他金融機構。本所在美國、歐洲及亞洲之律師對跨國併購、證券與金融交易皆有非常豐富的經驗。

在共同基金產業,代表基金客戶方面,我們也經常被列為領先的事務所之一。我們也在消費借貸金融產業,私募股權基金,避險基金,創投和員工認股權規劃方面被肯定為佼佼者。本事務所最近代表Tribune Company民營化交易案的員工認股權受託人,是史上最大的融資員工認股權交易。私募基金分析(Private Equity Analyst)最近將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列為,在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投以及設立基金方面,最具活躍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本事務所對全球金融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包含:結構性融資、證券化、衍生性金融事務、高收益債券、不動產融資、政府財政、中層借貸、收購融資。為協助我們全球平台與新興成長中公司的專業服務,就資本市場之投資我們有其他多樣化之選擇,包含在另類投資市場(AIM)掛牌,上市企業資本私募(PIPEs),反收購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s)等。

本事務所經手訴訟業務,除主要一般案件外,尚包括保險理賠、智慧財產權、不動產、白領犯罪、營造、專業責任、環境、有毒物質侵權、產品責任、經銷權、稅務、破產、反托拉斯及公平競爭、勞資關係、福利政策、政府契約、憲法和選舉法及有價證券等,無疑都是最大宗且最引人注目的案件。訴訟業務範圍亦含括國際仲裁、民刑事審判、集體訴訟,及上訴事宜。本事務所於代表公司戶之被保險人處理保險理賠方面的成績有目共睹,且在金融服務領域,被評為頂尖之訴訟顧問,我們所參與的訴訟案件在日新月異的科技產業亦有助於智慧財產法律的修正。本事務所頗受好評的電子化蒐證分析與技術(e-Discovery Analysis and Technology)團隊亦將持續開拓各國及國際電子蒐證的領域。

在政策法規方面,本事務所擅長許多需要高度專業知識及經驗始能詮釋私領域之政府立法的專業服務,主要的服務領域為各種金融服務業務。我們擔任許多專業金融機構及證券公司的法律諮詢顧問,在投資管理及融資業務等方面更是經驗豐富的佼佼者。華盛頓特區的合夥人,Mike Missal被任命備受矚目之新世紀金融破產程序(New Century Financial bankruptcy proceeding)的審查員,可見本所在金融業的地位已受肯定。法規服務的範圍非常廣,包括反托拉斯、能源、電信、環境、證券執行、食品與藥物、政府財政、教育、保健、政府契約、白領犯罪與國際貿易。本事務所許多執業的資深及新進律師皆曾擔任過公職,加強了其在法規領域服務本事務所客戶的能力,而其他律師則亦曾於受規範之產業擔任重要職位。我們在公共政策方面,亦在華盛頓特區被評為最大及最具有影響力的事務所之一,並能協助我們的客戶在法規及立法上創造有助於其事業的機會。

本事務所不斷評估業務的方向與資源的配置,才能在新興專業中享有領先地位。最近這幾年我們招募自各不同領域的人才,如衍生性商品、結構性融資、國際貿易、投資管理和避險基金、公司交易、授權、私募股權、稅務、智慧財產、環境、營造、證券執行、反托拉斯、有毒物質侵權訴訟、福利與分紅規劃、不動產融資、破產、電信、食品及藥物、聯邦能源管制委員會(FERC)、保健與生命科學、公共政策、及勞資關係等,以滿足客戶逐漸發展之需要。我們也一直努力維持提供富有創造性及跨領域的諮詢。本事務所Dick Thornburgh — 前美國檢察總長,被法院指派在美國史上最大的破產案件WorldCom破產程序中擔任破產清算人,而本事務所則擔任其顧問,即能證明本事務所融會精通各種法令的程度。

本事務所律師皆為法律界的菁英,他們擔任各種不同專業機構的領導人,並且致力於公益活動,義務對其所屬團體提供諮詢服務。如波士頓的合夥人Michael Greco在2005到2006年間擔任美國律師協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的主席,而西雅圖合夥人Bill Neukom將接任2007到2008年美國律師協會的主席職務。高蓋茨的律師積極地參與作為執業基礎的各項深度辯論,定期參加專業學術會議,並於發表與其專業領域相關的文章。

II. 接近市場

我們相信重視客戶的需求、挑戰及營業目標,是業務成功發展的基礎。為此,我們長久以來建立一個堅固且專業的品牌和形象,將我們的利益與客戶的利益並列。這個品牌代表高蓋茨所有的分所都能提供最優質的客戶服務和法律諮詢的一個承諾,並藉著持續與主動的支持、增強與促進高蓋茨和客戶間的關係來強化這個品牌。在超過500家的大型事務所中,客戶服務方面,BTI諮詢集團公司(BTI Consulting Group, Inc.)將高蓋茨列為前30名之一,更加強了本所對客戶的承諾。BTI的法律事務所客戶服務表現研究(Survey of Client Service Performance for Law Firms)報導了與超過250名在美國財富雜誌1000大企業與其他大型組織工作之公司顧問獨立且單獨面試的結果。

本事務所提供我們的律師一系列以增加我們提供給客戶之價值為目的的服務。本事務所由行銷長所領軍的行銷及業務發展團隊與我們的業務及各分所人員緊密合作,共同開發並達成整合計畫及預定活動,如客戶回應活動及設立內部客服中心,鞏固目前客戶並維持新業務的穩定成長。我們自過去即採取如資深公司法務定期市場研究調查等創新的方式,並持續尋求可提供現有客戶和潛在客戶有效並有價值之資源的方法。美國律師媒體(American Lawyer Media)出版刊物—法律事務所行銷(Marketing the Law Firm),認同本事務所獨特的行銷方式,並連續三年將本所評為其MLF50之前二十名。

行銷團隊亦與招募專家合作,向外尋求法學院學生及其他法務人員和合夥人等人選,亦與免費法律服務委員會合作,以促進本事務所在該領域的持續成長,並和多樣化主管(Director of Diversity)合作,以確保專業人士的多樣性。我們知道除實質法律專業外,律師亦可從客戶開發的教育及訓練中汲取寶貴的經驗,因此我們提供本事務所律師發展及加強其在此一重要領域之技能的機會。最顯著的成果就是專門為合夥人及法務人員設計的「客源開發及關係經營」課程。

III. 卓越技術

高蓋茨律師事務所獲得四次CIO雜誌(CIO Magazine ),所給予prestigious的CIO100獎項。這個100企業的年度名單,主要是由在科技業享有盛名的國際性公司所組成。高蓋茨律師事務所為全球第一間連續三年獲得CIO100獎項的法律事務所。在2007年更榮獲CIO100 Plus One獎項,顯示出本事務所傑出之企業創新的成就。

在2005和2006年間,高蓋茨律師事務所獲頒「法律資訊科技獎」(Legal IT Award)和「法律科技獎」(Legal Technology Award)兩個英國重要的法律科技類獎項,表揚其對法律事務所的改善與貢獻等成就。此外,因電子化績效評估系統使得事務所改善了律師審核過程並擴展律師對其審核的貢獻,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在2004年獲得美國律師媒體(American Lawyer Media)的法律科技新聞所頒的「科技運用創新獎」(Most Innovative Use of Technology)。

在資訊長和專業支援團隊引導之下,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投資於科技的使用是為了使事務所在法律界保持競爭的優勢,且有助於執業及商業需求。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分佈於世界各地的據點,能夠緊密的結合在一起,並且藉由最先進的科技提供律師們極為廣泛的電腦通訊,執業協助和有利工具—不止是在辦公室,即使在外旅行或在家辦公皆可使用。網路科技除了為客戶服務和供內部使用之外,還包含客戶外部網路,更增添了事務所提供之法律服務的價值。高蓋茨律師事務所更持續評估新興產品與科技趨勢,以協助和支援律師的執業和事務所的營運。

我們深信,有效運用科技可增加顯著的價值,我們亦承諾繼續使用科技以強化客戶的服務與事務所的業務。

IV. 優良的倫理道德

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對本所律師專業發展非常注重。本所的專業發展部門即致力於此發展。合夥人連同專業發展的專業人士們,共同創造正式或非正式之專業發展機會予各分所的律師們。

高蓋茨的法律專業學院(Legal Practice Institute),對各地事務所提供下列專業領域的課程:公司和證券交易,訴訟和解決爭端,智慧財產,金融服務和政策法規。事務所合夥人,連同資深同仁組成講師,於課程中傳授本事務所的價值、文化以及法律之事。經由在當地現場轉播和國際視訊會議的方式,我們在全球呈現了律師們的才能、多樣化與專業。

我們深信,若只有技術上的能力,無法使本所的律師在現今這樣競爭激烈的法律界生存。因此,除了實質的法律及專業團隊分工外,學院也設計各種不同課程如:客源開發與關係經營、執業管理、寫作和研究、律師技能和律師專業倫理等。上述課程是藉由互動的專題研討會的方式,由本所合夥人及國內知名顧問授課。這些都提供我們所有的律師具有發展性的課程,無論是受訓者、同仁及合夥人。學院最大的好處就是集中監督執行並確保所有分所都因學院的課程而受有利益。法律專業學院的課程,在學院的目錄上都有詳細解說,並且依課程與年資作分類。這個目錄對本所律師在加強技能、發展專業和滿足其執業地區所要求之持續法學教育,無疑是最有力的工具。

本所對律師訓練的承諾和投資,從我們廣泛定義專業發展可資證明。非正式的培訓,是藉由顧問指導和輔導、法務同仁審核評估、免費法律服務及參與專業團隊等模式之組合來進行。我們的顧問指導課程確保每位初階和中階的律師們都能夠與一名合夥人有一對一的指導方式。課程主軸在強化律師學習過程,將法律知識轉換為有效的法律執業,來增進客戶服務的多樣化。顧問指導課程的其中一部份,法務同仁有機會擬定一個發展計畫,這是一項為達到某個預定專業發展目標,為期六個月的計畫。

法務同仁審核評估對法務同仁的專業發展亦提供有意義的回應與協助。整個過程是透過對未來發展的檢視與討論,提供一個具有建設性、前瞻性的機制。

V. 承諾多樣化

我們確信一個多樣化的服務團隊最能滿足顧客的需求。高蓋茨法律事務已執行各式多樣的課程來提升多樣化,我們亦運用適當的機會以連結商業實務和道德倫理,來增進多樣化。我們深信高蓋茨法律事務在法律界是首屈一指的。譬如,在2003年事務所指派了首位「多樣化主管」(Chief Diversity Officer)。這樣史無前例的指派,曾以「Above the Cut: Law Firms Raise the Bar」的標題出現在Diversity & The Bar雜誌的文章中,突顯本事務所的與眾不同,也宣示著本事務所在業界的領導地位。本事務所也指派了業界第一位「整合職業與私人生活主管」( Director of Professional and Personal Life Integration),並推出了頗受好評的「平衡生活活動」(Balanced Hours Initiative)。高蓋茨法律事務在Working Mother雜誌以及Flex-Time Lawyers LLC首次的「2007對女性最好之事務所」(2007 Best Law Firms for Women)名單中,被譽為對女性最好的法律事務所。另外,本事務所係Howard法學院的Nabrit 系列講座唯一的贊助者,該講座常有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發表演說。

弱勢族群、女性、殘障人士和GLBT律師,也漸漸加入本事務所。他們在各個不同活動與組織,扮演領導的角色,像是管理委員會(Management Committee)及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Committee)還有擔任專業小組負責人(Practice Group Coordinators)。K&L Gates法律事務所律師也經常參與並帶領傳統和少數族群組織、非營利社團組織,其目的在於服務少數族群,希望提供少數族群年輕人更多機會。我們也對許多ABA認證的法學院各式族群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如同反映了事務所的成長,最近哈佛法學院的女性法律協會(Harvard Law School Women’s Law Association)作的調查,高蓋茨法律事務佔居全國105家事務所的第10名。

建立和維持一個多樣化並且涵蓋各式人力的服務團隊,對一個優秀的法律事務所是相當重要的。高蓋茨法律事務致力促進多樣化以豐富事務所律師的經驗,使其能運用在我們所居住的環境和工作裡,並能對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我們提倡協力分工與團隊合作,並且希望對全體員工,不論種族、膚色、性別、宗教、年齡、國籍、政治理念、性向或殘疾,都能提供公平及合乎倫理的對待。

VI, 公共服務

我們鼓勵本所的律師們,提供公益法律服務,並參與慈善、團體、教育和專業活動。本事務所深信,每位律師都有職業責任來提供這樣的服務,並且鼓勵其他成員來加入如此有意義的工作。

高蓋茨法律事務每年辦理上百件公益法律服務案件,包括民事訴訟案件;建立與提供非營利組織諮詢;協助非營利組織的交易;幫助窮人處理消費、租賃、家事和移民等事項。我們也直接援助有實質法律需求、但資源有限的人,提供法律諮詢幫助組織促進其團體服務活動,也經常接受法院的指派,提供民刑事的免費法律服務。

本事務所透過多種組織和法律服務計畫提供的公益法律服務,包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Battersea Legal Advice Centre、Dependency CASA (Court Appointed Special Advocate)、紐約女權組織(Legal Momentum)、 Neighborhood Legal Services Association、紐約公益律師組織(New York Lawyers for the Public Interest)、Partners for Water and Sanitation、Public Counsel、the San Francisco Lawyers Committee、Transitional Housing Corporation、Volunteer Advocates for Immigrant Justice、與Water Advocates。許多高蓋茨法律事務的律師,另外藉由當地法律諮詢對弱勢族群提供公益法律服務,像是遊民法律服務(Legal Service for the Homeless),就是本所律師在西雅圖一家遊民收容所成立的法律諮詢。

高蓋茨法律事務一直強調其對公益法律服務以各種不同方式提供的團體協助,包括公益法律服務委員會(Pro Bono Committee)的建立,由事務所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來擔任主席。該委員會透過與公共服務負責人(Pro Bono Coordinators)的合作,協調各分所的公益法律服務計畫,評估事務所公益法律服務的績效,滿足律師們在職業上的使命感。本事務所也是公益法律服務學會之律師事務所公益服務活動的簽名人之一,這是大型事務所追求的公益法律服務水準。本事務所及律師們,致力在公益法律服務上結合道德理念和商業實務,協力探究公共服務和多樣化的縱效。

除了公益法律服務案件外,本所律師及成員亦在其生活與工作的社區裡參與許多公共服務的工作。包括擔任教育機構、青年運動與藝術組織、環保議題、保健與研究機構,以及許多社會服務與社區組織之管理階層的成員。此外,本所許多律師和成員,藉由一系列教導、監督或其他非法律之課程來提供社區服務。

就如這樣領導方式的結果和秉持公共服務的承諾,本事務所及其他分所,以及許多的律師們皆因提供公益法律服務而獲獎。

VII. 管理方針

本事務所由管理委員會管理,其成員包括主席與全球執行合夥人、全球整合合夥人、全球發展合夥人、亞洲執行合夥人和歐洲執行合夥人、以及公司和證券交易、金融服務、智慧財產、訴訟和爭端解決以及政策法規執業團隊領導者,以及各分所的行政合夥人。委員會並指派其九名成員組成執行委員會,提供管理委員會有關策略性和整合性的建議。此外,事務所維持大約30個執業團隊,每個團隊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負責人來回報執業團隊領導者有關執業的管理事宜。

本事務所的專業管理人,包含金融、營運、資訊、行銷、招募、發展等主管和其他資深主管,在複雜、專業的服務機構中負責重要的商業功能。該管理的主要核心,則藉由各分所的行政經理和行政人員來輔佐之。